成都局集团公司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自营店运营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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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 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自营店运营服务业务外包 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TBZX-FW-2024- 612 )
*重要提示: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 .招标条件
受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成都局集团公司 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自营店运营服务业务外包 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拟在重庆北站设立自营店,为有序推进自营工作,满足自营店日常运营需求,现准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成铁商旅重庆分公司自营店运营服务业务外包单位。
2.2服务范围及内容:按照成铁商旅公司《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车站商业商铺现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服从成铁商旅重庆分公司相关经营组工作安排,完成库管、核算、铺货、售货、安全及食品卫生管理等相关工作。
2.3服务期限: 签订业务外包合同起一年内。若在服务期限内因不可抗力、集团公司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分公司业务停止,则该外包服务自然终止双方自动解除约定,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4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许可证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3.2.1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其中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不得为负数。
3.2.2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税率为 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时间段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有效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障资金有效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不少于1个业务外包的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部分结算依据复印件。
3.3.2履约情况良好,须提供1份由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由发包单位盖章确认的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格式不限。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2021年7月至今)内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一年(2023年7月至今)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须提供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外包从业人员必须全部和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内容不得转包。(须提供承诺书)。
3.5.3投标人知晓并认可招标清单工作量为公司后续1年内的潜在最大工作量,并作为招标代理费收取依据,不代表公司对该业务外包工作量的承诺。公司经营随市场变化,制定外包工作量计划,并完成审批程序后执行,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量、中标价格和《成铁商旅公司业务外包服务规范及考核办法》据实向投标人结算费用。(须提供承诺书)。
3.5.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方案中,所有外包从业人员均为符合成铁商旅公司要求的熟练员工,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持续开展本项目从业人员培训,培训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讲座、技能培训、送外培训、同行交流等。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档案等资料交成铁商旅公司备案。(须提供承诺书)。
3.5.5涉及投标人从业人员劳动纠纷、仲裁、诉讼、工伤、意外伤害、经济纠纷赔偿、劳动安全等由投标人承担。(须提供承诺书)。
3.5.6投标人应按国家社会保障及福利政策,为外包从业人员缴纳,同时不得使用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须提供承诺书)。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 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请投标人通过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 从 20 24 年 10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起至 10 月 27 日 23 时 59 分止。招标文件 公开出售,每包售价 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 获取 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 ——【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 1 ) PDF版和WORD版(WORD版复制信息用)递交 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269205342 @qq.com(邮件主题格 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
5.4投标人购 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 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 发至 5 .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为 20 24 年 11 月 12 日 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招 投标代理 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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