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上海
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STGCHDJL- 2024-0977-GK )
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项目 已通过 上铁办科信函〔2023〕374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关于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沪春线、在建上海至杭州铁路客运专线上海南联络线工程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的复函》 审批 , 资金已落实。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工务段 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 沪春上行线 K6+974 对应
2.2 项目内容:
Ⅰ 标:李莘线、沪春线上下行地基采用 wss 注浆加固,加固深度为盾构隧道顶以上 9m ,盾构隧道底以下 4.6m ,共 22.6m ,加固长度延线路方向约 20m 。
Ⅱ 标:上南联络线上下行地基采用 wss 注浆加固,加固深度为盾构隧道顶以上 9m ,盾构隧道底以下 4.6m ,共 22.6m ,加固长度延线路方向约 28m 。
2.3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其中标段 Ⅰ 为 “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项目Ⅰ标段”,标段 Ⅱ 为 “ 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 Ⅱ 标段 ”,标段划分详见表 1-2-1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
本次招标,各标段分别选择一名中标人,各标段中标人不得为同一单位。
表 1-2-1 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项目标段划分表
( 2 )本项目 各标段 采用 主材水泥甲供,包工包辅料 的发包形式 , 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 各标段 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 人 的委派 的 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 3 )本项目 各标段 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 5% 的违约金。
( 4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 等 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 5 ) 本项目 各标段 属于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报备营业线(邻近)施工计划的能力。
2.4 工期:
本项目 各标段工期见表 1-2-1 ,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 各标段 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历天,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根据招标方内部流程,对中标单位后续竞标活动的信誉分 进行 相应的扣减。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项目Ⅰ标段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 1. 2 投标人 须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3 投标人须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系统合格的准入单位,外单位准入施工单位信誉评价A级及以上,本单位准入施工单位信誉评价B级及以上 。
3.1.4 投标人 须 具备 近三年内具有铁路营业线相似工程施工业绩 , 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 1.5 投标人拟派驻的 人员 要求
项目 经理须具备 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提供近半年连续的社保记录 ) 。
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不同标段同时投标的,其在不同标段中拟派驻的 负责人可相 同。
本项目 拟派驻人员须 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 须提供至少两张 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 。
3. 1.6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3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5 )投标人 没有 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6 )投标人 没有 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7 )本项目 各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 投标;
( 9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10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且 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
( 11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 至 《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 期间 未 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 1 2 )未被集团公司 “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施工单位信息库列入不良行为挂牌未整改名单
( 1 3 )未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已完结的除外)。
( 1 4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3.2 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Ⅱ标段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 2. 2 投标人 须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2.3 投标人须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系统合格的准入单位,外单位准入施工单位信誉评价A级及以上,本单位准入施工单位信誉评价B级及以上 。
3.2.4 投标人 须 具备 近三年内具有铁路营业线相似工程施工业绩 , 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 2.5 投标人拟派驻的 人员 要求
项目 经理须具备 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提供近半年连续的社保记录 ) 。
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不同标段同时投标的,其在不同标段中拟派驻的 负责人可相 同。
本项目 拟派驻人员须 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 须提供至少两张 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 。
3. 2.6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3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5 )投标人 没有 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6 )投标人 没有 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7 )本项目 各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 投标;
( 9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10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且 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
( 11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 至 《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 期间 未 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 1 2 )未被集团公司 “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施工单位信息库列入不良行为挂牌未整改名单
( 1 3 )未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已完结的除外)。
( 1 4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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