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长沙客运段长沙客运段动车组商务座防寒毯干洗服务业务外包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广州局集团公司长沙客运段 “ 长沙客运段动车组商务座防寒毯干洗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BDL-2024-2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客运段动车组商务座防寒毯干洗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 广州局集团公司长沙客运段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沙客运段动车组商务座防寒毯干洗服务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 不划分 包件 ,采购内容:长沙客运段动车组商务座防寒毯干洗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
具体 内容:长沙客运段动车组商务座防寒毯干洗服务业务,干洗及更换需求量约 800条/日,年度预估数量292000条,如遇列车调图减编或增开列车(包括临客),以实际车次及工作量进行结算。
2.1服务范围:长沙客运段动车组商务座防寒毯干洗、装袋、运输。
2.2服务交接时间、地点:每日9:30—10:00长沙南站东广场A进站口处(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服务交接方式:投标人每天在规定时间、位置对招标人防寒毯进行更换:收集需干洗的防寒毯、更换干洗完成的袋装防寒毯(交接数量为:接当日需干洗数量,交前日干洗完成数量)。
2.4服务履行期限:1+2年,即投标人在第一个1年合同期内能较好的履行合同,无违约行为,且基本招商条件没有发生变化,1年期满后可续签2次。如遇列车调图减编或增开列车(包括临客),以实际车次及工作量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 及行业标准、技术标准 要求
3.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2.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主管税局同意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电子税务局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等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3. 3. 投标人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遵守 招标人 制定的招 标 规则;与招标人没有任何委外服务相关事宜的纠纷,在集团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须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并提供与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无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承诺函)。
3.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3. 5. 投标人 应能提供排污许可证;提供符合国家环保布草干洗原料说明及合格原料质检报告。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平台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4 年 10 月 22 日 17 时至 202 4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平台)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支付完成后应到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 >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购买的标包号),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3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4 年 11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上传投标文件的大小不超过100M/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和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 上发布。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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