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电力肇明高速机电项目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采购
一.招标条件
肇明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已由业主单位 批准,资金来源为业主统筹,招标人为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范围: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数量及规格详见采购清单报价表。
2.2 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每批次下达书面生产通知书10天内交货完毕。
2.3 交货地点:广东省肇庆市肇明高速(项目部指定地点)。
2.4 质保期:交工验收合格后24 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法在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供货义务,投标单位必须在平台注册合格。
2.具备国内外行业有资格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事业部等类似身份进行投标。
4.未被列入中国或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未在履约过程中对招标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较大以上损失的。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近三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投递一份。
7.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次采购设备相关的生产及销售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3年制造类似设备的经验,须提供近三年与本次采购类似的供货业绩。
9.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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