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4294,招标人为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位于河北肥乡经济开发区光明西路11号,脱硫制浆系统为3台350MW和1台154MW机组使用,脱硫制浆系统有有容积620m3的石灰石粉仓两座和600m³石灰石粉仓两座。
招标范围:石灰石粉155000吨。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交货时间:暂定2024年12月1日起按数量供完为止;按照招标方预定时间分批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可以为代理商或生产商;若是生产商,需要具有排污许可证;若是代理商,需要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代理资质授权书和排污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 2份,且每份合同供货量7万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提供合同中明确供货量7万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合同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中未明确供货量7万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7万吨及以上合同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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