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2X330MW机组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自主可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DCS机柜改造工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2X330MW机组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自主可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DCS机柜改造工程
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拟对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2X330MW机组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自主可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DCS机柜改造工程以公开竞争性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潜在应答人请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参与项目应答。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2X330MW机组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自主可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DCS机柜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
2.3计划工期:2024年11月10日—2024年12月30日 (具体现场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采购人及业主要求
2.5采购范围: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2X330MW机组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自主可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DCS机柜改造工程
2.6工作内容:①旧盘柜、操作台拆除;②新盘柜、操作台安装;③I/O终端头解线、拆除;④I/O终端头制作、安装;⑤控制电缆回抽、回穿、绑扎;⑥机柜防火封堵;⑦光纤熔接;⑧新增电缆敷设;⑨DCS接线、I/O现场送点校验及设备单体调试。⑩编制方案、配合验收、临时措施、安全文明施工、配合结算及竣工结算、审计等;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应答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参加应答的施工企业(以下称“应答单位”)必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住建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3.3所提交的应答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a)有关确立应答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等)。(b)应答单位近3年完成与本采购工程相似的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c)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d)按规定的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e)应答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f)应答单位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3.4同类工程业绩要求:应答单位近3年有完成与本次采购工程相似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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