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调车防护系统分析终端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招标公告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调车防护系统分析终端”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DGTDAQ20241023-2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调车防护系统分析终端”公开采购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调车防护系统分析终端1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轨道车调车作业安全辅助防护系统分析终端必须在铁路办公网内使用,能够对郑州局管内轨道车安装的调车作业安全辅助防护系统工作状态进行监控分析,对调车作业过程进行实时跟踪分析、异常信息实时报警提示,并可调取历史数据进行回放分析。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涵盖投标产品; 3.投标产品应通过国家铁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并出具相关检验报告、通过局级及以上技术评审; 4.由于产品设计缺陷、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设备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并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5.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不在总公司发布的通报期/黑名单内; 6.必须在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安全科报名登记; 7.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响应,不接受分包、转包,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8.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信息(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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