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张王碧桥、沙湾桥等两座危桥改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团风县张王碧桥、沙湾桥等两座危桥改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3 15:25:12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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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07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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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团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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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团风县张王碧桥、沙湾桥等两座危桥改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7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JYCG-202410-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1-2024-00351
3、项目名称: 团风县张王碧桥、沙湾桥等两座危桥改建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20 (万元)
6、最高限价: 194.720679 (万元)
7、采购需求:
团风县张王碧桥、沙湾桥等两座危桥改建工程详见图约及工程量清单涵盖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附件。(2)供应商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执有公路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证,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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