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LPK/48/5316405450/SFG燃烧器0.419MW310S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LPK/48/5316405450/SFG燃烧器\0.419MW 310S(招标编号:NWZ241106-4801-03560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燃烧器\0.419MW 310S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燃烧器\0.419MW 310S | 96.000 | 套 |
2 | 燃烧器\0.239MW 310S | 48.000 | 套 |
3 | 燃烧器\0.12MW 310S | 48.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2台及以上箱式裂解炉整套侧壁燃烧器设计及制造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规格、合同的签署和盖章页。如合同复印件不能涵盖证明业绩的相关内容,应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供货业绩为自主设计,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的燃烧器须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8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