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法律纠纷类中标候选人公示
省分行本部及广州地区法律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GD240400/01/CLF0124GZ06QY61)
一、 中标人信息:
标段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
中标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广东实德律师事务所、广东三民律师事务所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
标段二:特殊法律纠纷类
中标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
标段三:小额法律纠纷批量代理类
中标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广东金凡律师事务所、广东创杰律师事务所、广东天地正(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德法理律师事务所、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
二、 其他:
就省分行本部及广州地区法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D240400/01/CLF0124GZ06QY6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项目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 招标内容 :标段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标段二:特殊法律纠纷类;标段三:小额法律纠纷批量代理类;
2、 评审日期 :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2日
3、 中标候选人信息
标段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是否接受本标段收费标准(具体详见标段一价格部分评审) | 合同确定的采购数量 |
---|---|---|---|
标段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 | 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3 年 |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实德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三民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标段二:特殊法律纠纷类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是否接受本标段收费标准(具体详见标段二价格部分评审) | 合同确定的采购数量 |
---|---|---|---|
标段二:特殊法律纠纷类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3 年 |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标段三:小额法律纠纷批量代理类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是否接受本标段收费标准(具体详见标段三价格部分评审) | 合同确定的采购数量 |
---|---|---|---|
标段三:小额法律纠纷批量代理类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3 年 |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金凡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创杰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天地正(广州)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德法理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
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 | 接受 |
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予以公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则不予受理。
如在公示期内无异议, 上述各标段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各标段中标人。
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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