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方山分公司调度大楼及所辖变电站消防设计、施工、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方山分公司调度大楼及所辖变电站消防设计、施工、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203-ZB-24 1 015091、SXZB-2410 5162GZG113/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方山分公司调度大楼及所辖变电站消防设计、施工、验收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JNA203-ZB-241015091、SXZB-2410 5162GZG1 13/01 )已由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方山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通过“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 项目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 :本项目为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方山分公司调度大楼、所辖变电站6处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由于历史原因,这些建筑均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手续,建筑合法性文书、建设工程图纸、施工过程资料等均无完整档案。现需完成这些建筑得消防安全评估、建筑质量安全评估、消防图纸设计、消防设施改造、消防设施检测、消防验收资料等工作。拟总投资343.5万,具体概况如下:
1、方山新房变电站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水平投影),建筑层数一层,混凝土结构形式,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疏散照明装置、灭火器等。
2、东相王变电站建筑面积约770平方米(水平投影),建筑层数二层,混凝土结构形式,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疏散照明装置、灭火器等。
3、桥沟变电站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水平投影),建筑层数一层,混凝土结构形式,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疏散照明装置、灭火器等。
4、车道崖变电站建筑面积约590平方米(水平投影),建筑层数二层,混凝土结构形式,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疏散照明装置、灭火器等。
5、积翠变电站建筑面积约220平方米(水平投影),建筑层数一层,混凝土结构形式,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疏散照明装置、灭火器等。
6、马房变电站建筑面积约230平方米(水平投影),建筑层数一层,混凝土结构形式,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疏散照明装置、灭火器等。
7、县公司调度楼建筑面积约4300平方米(水平投影),建筑层数六层,混凝土结构形式,需设置应急疏散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池、灭火器等。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地电方山公司各变电站及县公司调度楼消防设计、施工、验收。
招标范围:方山新房变电站、东相王变电站、桥沟变电站、车道崖变电站、积翠变电站、马房变电站、县公司调度楼消防设计、施工、验收交付。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
2.4 工期:签订合同后,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最终全部取得政府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出具的全部《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组成的联合体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 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3.2.2施工资质: 须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 , 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 须具备 机电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 提供社保证明( 投标截至日期前 6个月 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 且未 担任其他在 建项目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或施工负责人 ) 、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不可以 兼任设计负责人 ;
3.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提供社保证明( 投标截至日期前 6个月 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
3. 5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 年 完成 过 1 项类似 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 近 3 年 完成 过 1 项类似 业绩。
近 3 年 指: 2021 年 09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 (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消防工程(或消防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或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 (注:人员的业绩,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的业绩,还 需提供能体现 人员 的佐证 材料 。 人员业绩指:拟派人员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
(1)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类似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3. 6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投标人 是联合体的, 须 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 七章 投标 文件格式”) ;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 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协议书中专业任务分工为依据,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有所承担专业任务相应的资质;
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③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④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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