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6980095533短彩信及海外短信发送服务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就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6980095533短彩信及海外短信发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40275/01,招标编号:)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106980095533短彩信及海外短信发送服务。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2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第一入围中标人为主供应商,第二入围中标人为备供应商。当主供应商未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完成短彩信系统接口开发和对接,或系统故障、发送率及其他方面触达停用条件时,启用备供应商)。入围中标人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申请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申请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申请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6 申请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7 申请人当前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8 申请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2.10 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申请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申请人提起(或有迹象表明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1 申请人具备当前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业务种类至少包括: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业务),服务区域为全国。
2.12 申请人具备系统性重要银行中下列银行总行之一的短信发送服务销案例经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 [1] 。证明材料为在2021年1月1日以后签署的合同或框架协议,信用卡中心按总行认定。银行名单以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
2.13 申请人提供与联通、电信、移动集团公司或分公司签署的有效期内的短信业务合作协议。
2.14 申请人承诺能够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保障,具备满足我行需求的客户服务及投诉处理能力。
2.15 申请人承诺海外短信发送服务符合相关国家短信发送业务的法律法规要求。
2.16 申请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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