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院补充医疗委托管理业务服务询比采购
辽宁
一、为高质量开展辽宁院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委托服务,现对该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
1、以提升基础服务能力为前提,以加强组织保障、完善信息系统、开展独立核算、增强核付能力为重点,助力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业务高效规范管理,全面提升职工报销体验感。
2、供应商需成立专项工作执行小组,主要负责企补医疗服务项目的计划安排、具体工作落实及各项报销服务等,为辽宁院职工提供高效的医疗报销专属服务团队。
3、定期派服务专员到辽宁院指定地点收取合法有效的住院费用报销相关材料,由供应商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辽宁院确认无误后,由供应商将报销基金支付至被保障成员银行账户。
4、报销额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加城镇补助占住院总费用之比为统筹比。住院补助为住院自负金额(现金与账户支出)乘以统筹比再乘以系数1.05,实际补助不得超过个人自费金额。系数(1.05)可根据基金承担能力由辽宁院参照上级有关精神和行业整体水平适时调整。
5、报销频次:根据双方约定,住院医疗报销每半年一次,如辽宁院院有特殊需求,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6、系统服务保障:为被保障成员开通短信通知提醒服务。被保障成员自愿提供本人移动电话号码,在企补医疗报销资金到账时可收到短信提醒。
7、管理费收取:辽宁院每半年将委托管理资金划转至委托管理资金专户,委托管理费另行支付至供应商对公账户。按照委托管理资金的百分比例收取委托管理费。
8、保密管理:全面严肃保密纪律,全体员工签署《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相关制度要求,树立保密意识,切实做到人人尽责,层层把关,全力保障企业及职工信息安全。
9、服务质量监督:严格执行辽宁院院制定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要求,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审计和检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其内容应带有明确从事医疗健康保险类服务业务;
3.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乱纪事项,需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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