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港航公司水利水电工程分公司漳州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仿木桩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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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18003-240048
一、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水利水电工程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 购仿木桩, 本次采购的使用人是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 漳州高新区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部 , 采购项目计划 使用 工程款 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 项目概况 :
内河小流域生态治理:结合生态流量保障项目建设,拟对区内12条主要河道及其支流(古湖高排渠、沧溪支渠、大溪高排渠、小溪低排渠、长福支流、下楼连通渠、下洋连通渠、下陈总港、下陈右港、下陈左港、湖山排洪渠、下魏主渠、田边支渠、廍前支渠、大梅溪高排渠、大梅溪低排渠、后边坑支流)进行生态治理,总长度54km,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生态护岸、生态缓冲带、修复水生态、构建水景观等。
2、采购范围: 漳州绿色发展生态治理项目仿木桩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本次仿木桩采购总量1320根,具体材料名称、型号、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仿木桩 | Φ400,L=6M | 根 | 1200 |
2 | 仿木桩 | Φ400,L=9M | 根 | 120 |
合计 | 根 | 1320 |
注:(1)以上数量为初步设计用量,最终结算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拟采购数量不一致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2)本次采购为固定单价,除政策原因进行税率调整外,不进行价格调整。
4、 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4年11月底至工程结束,具体交货时间及数量以买方现场通知为准,在合同签订后 3天 内开始供货,并分批供货,每次供货接到买方通知后 24小时内 送至施工现场。
5、 交货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指定地点 。
6、 付款方式:
(1) 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买卖双方核实数量、质量、型号规格与合同和设计要求完全一致且验收合格之后,卖方开具全额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买方于28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条款支至到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届满且无遗留质量问题后支付(买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对因仿木桩质量原因致使竣工验收不合格、质保期内未履行合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的,买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材料款(质保金)。
7、支付方式:银行电汇。
8、质量要求:
桩身采用12ΦD90预应力主筋,截面高度400mm,壁厚100mm,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80;内径200mm,截面宽度540mm,箍筋规格Φb4,抗裂弯矩70kN·m,弯矩设计值104kN·m,极限弯矩140kN·m,剪力设计值180kN,抗弯刚度41MN*m2;钢筋砼仿木桩在制作时需在顶端1.5m采用仿木纹路制作,制作完成后桩表面用丙烯酸聚氨酯油漆进行仿木调色处理;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满足《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仿木纹管桩》Q/JHJC 00 1015-2019规范要求。
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12 个月。自批次供货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之日起进入质保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 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相同或类似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1年至今)内相同或类似物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及以上(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5、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可以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财务报表)。
7、 供应商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比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9、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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