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0 17:15:38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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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31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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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武汉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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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18号和璟国际4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31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ECC-2024-S-74;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0-2024-06474
3、项目名称: 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50 (万元)
6、最高限价: 150 (万元)
7、采购需求:
聘请1家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协助武汉市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具体内容及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武汉市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申报工作之日止,具体以采购人最终要求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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