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市政分局河湟新区冷链物流仓储建设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预拌砂浆等材料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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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41476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市政分局 河湟新区冷链物流仓储建设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预拌砂浆等材料
采购项目
询比价公告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分局
二○二四年十月
中国·青海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4-241476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市政工程分局委托,中国水电四局设备物资部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河湟新区冷链物流仓储建设项目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预拌砂浆 等材料, 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河湟新区物流园,项目用地面积约96亩,总建筑面积约93018.99㎡,地上建筑面积92863.76㎡,地下建筑面积155.2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冷库地下1层,地上1~3层、2#冷库地上3层、3#干库地上3层、4#办公楼地上5层、5#辅助用房和6#门卫都为地上1层、室外工程以及配套设施等,合同工期21个月。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预拌砂浆材料现场交货价,包含原材料、生产加工、包装 、 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装卸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含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含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 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 以下采购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实际供货数量及需求规格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混凝土实心砖 | 2009553 | 块 | 1320000 | 水泥砖 |
2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600240200 | m³ | 5907 | A5.0 |
3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600240100 | m³ | 150 | A5.0 |
4 | 预拌砂浆 | DMM5.0 | t | 800 | |
5 | 预拌砂浆 | DPM15.0 | t | 2950 | 需按型号单独免费立罐 |
6 | 预拌砂浆 | DSM15.0 | t | 2700 | |
7 | 聚合物水泥砂浆 | / | t | 300 | |
合计 | 1332807 |
4、交货时间:暂定2024年11月10日-2025年12月。按招标方要求交货,按实际交货量结算。
5、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按设计图纸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7、付款条件:
7.1支付按照“先供货、后付款”原则,以 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当月16日-18日到甲方办理《材料结算单》,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乙方凭甲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根据需方要求于当月20号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需方,甲方按照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
7.3甲方按上述约定的方式按月办理货款进度结算,并在结算单办理完后次月开始支付本期材料结算价款的70%,剩余货款并入下期结算货款支付,以此类推,供货结束后次月支付至总货款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3个月。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乙方还须提交与当日付款金额一致的收款凭证,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在工程验收之前如发生质量问题不免除乙方责任。若因项目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采用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
7.4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或13%),并持《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乙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或供应链支付。乙方未能按要求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不予支付对方相关的款额,由此造成乙方材料款滞后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三个月内的检测报告)。
2、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加气块、砂浆等材料合同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1年-2023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5.2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响应,也不得以他人的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6、因材料差异过大,最终定标结果以样品结合报价进行定标,各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截止前3天内将混凝土实心砖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样品和检测报告送至招标单位进行样品封存(投标单位需在检测报告上盖章及做好样品标记,以证明已经按竞标要求检查并确认该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样品及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投标单位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若样品不符合施工要求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样品的,则自动取消其参评资格(不接收二次送样)。项目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临空综合经济园景观大道18号海东昆仑国际酒店3#楼)。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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