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国保项目专项资金租车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10-23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7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保项目专项资金租车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 3.3服务要求中 服务内容及要求 更正为 1.13供应商承诺所有投入本项目使用车辆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供应商,中型客车及大型客车若不是供应商所有,提供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供应商违约,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评分细则 服务能力对应 更正为 注:1-4项供应商需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5-8项供应商需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若车辆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合作协议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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