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站台建筑限界激光测量分析仪购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3
招标公告
智能站台建筑限界激光测量分析仪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FSD-CG-2024-089)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站台建筑限界激光测量分析仪购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零小。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容为1台智能站台建筑限界激光测量分析仪,中标方须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险等事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目前进行站台建筑限界测量作业时,主要采用传统的测量工具及方法。测量作业需3-4人参与,其中1人负责操作站台限界测量尺,另1人负责记录数据,之后回车间输入数据,手动统计和分析,整个测量工作人工操作环节多,效率低,出错率高。既有限界测量尺效率低,劳动强度大,人工调整测量位置(容易发生偏差)若直角发生0.1度误差,站台水平限界距离的精度就会误差2毫米,每个限界测量尺直角误差不同,站台水平限界距离测量结果平均误差为±6~8毫米,误差较大。采用全自动限界测量设备,实现站台建筑限界测量自动化、智能化,从测量、记录、分析、报表等全过程机械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3.投标产品需通过铁路局集团公司级或以上的技术评审,并取得技术评审证书。 4.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招标投标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的规定,程序达到招标要求。 5.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不存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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