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建设暨芹阳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标准化材料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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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建设暨芹阳片区
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标准化材料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JTHBFGS-WZZB-2024-132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建设暨芹阳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
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本项目标准化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本单位负责上茨片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安置房项目,上茨片区约0.33平方公里,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93169平方米
。(最终以论证通过后的初步设计为准)。
本项目采用“投资人+EPC+O”模式,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合作方,与建设单位共同出资在开化县设立项目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
司负责按股权比例及出资计划进行出资,参与项目公司组建、融资、组织等工作,负责本项目部分市政公用工程、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即负责上茨片区
范围内的市政工程(1.01亿元)、安置房项目工程费用合计约18.5亿元(已下浮)。本项目合作期暂定12年(2023-2035年),其中整体建设期6年,各子项
目运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合作期结束。项目分四期建设,计划2024-2025年一期建设完成(13万㎡),2025-2026年二期建设完成(15万㎡)
,2026-2027年三期建设完成(12万㎡),2027-2028年四期建设完成(10万㎡)。
2.2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所需的标准化材料具体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有投
标产品近三年中任一年的主要供货业绩。
4.2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
产品近三年中任一年的同类物资业绩证明资料(需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销售代理商除具备销售商的条件外,还须出具品牌生产商为其授权的代理资
格委托书,代理资格委托书上要说明代理的职权范围及产品质量责任。
4.3履约信用要求:①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②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③近两
年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华北分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或“供应商黑名单”。④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⑤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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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17201729727587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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