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浩吉铁路剩余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招标公告
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浩吉铁路剩余工程 水土保持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STBCJL-HJTL-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浩吉铁路货场工程,机务车辆段所有关工程,新余、岳阳、吉安地区有关联络线等工程(详见第六章设计资料)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发改基础 [2014]1642 号和铁总办函 [2014]1399 号)。项目业主为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
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七省区。
2.2 项目概况
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连接蒙陕甘宁能源“金三角”地区与鄂湘赣等华中地区,纵贯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等 7 省(区),线路北起内蒙古鄂尔多斯境内浩勒报吉南站,向南经乌审旗、陕西省靖边、延安、宜川、山西省河津、万荣、运城、河南省三门峡、卢氏、西峡、邓州、湖北省襄阳、荆门、荆州、公安、湖南省岳阳、浏阳、江西省铜鼓、新余,终止于京九铁路吉安站。线路全长 1814.411 公里,线路等级 Ⅰ 级。
2.3 招标范围:
浩吉铁路全线货场工程,机务车辆段所有关工程,新余、岳阳、吉安地区联络线等工程(具体详见第六章设计文件)。
2.4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4.1 招标内容
(1)牵头或组织浩吉铁路工程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完善或完成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完成涉及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有关的所有内容。工程措施主要为表土剥离、土地整治、挡土墙及边坡防护、截、排水设施等;植物措施为种植乔、灌木、草等;临时措施主要为施工中的临时水土保持措施。
(2)定期向招标人通报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
(3)汇总监理成果,评价水保措施效果,评定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编制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各阶段总结报告。
(4)协调本项目参建各方与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加强水土保持工作。
(5) 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工程验收动、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等工作,对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出工作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意见和招标人的现场检查意见,完成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2.4.2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安排
合同签订后至本招标项目所有工程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公示、备案或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后止。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 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甲级资质 。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10月-202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承担过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3.3 信誉要求
1 )2021年10月 ~ 2024 年9月 (近三年) 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 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021 年10月 ~ 2024 年9月(近三年) 内未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2021 年10月 ~ 2024 年9月(近三年) 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2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10月~202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未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作。
(3)应具有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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