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汕头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1/18-QT-16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海门角。
2.2项目规模: 2×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
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配套建设 7万吨级煤码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项目计划 服务期限 为 4 0个月。实际
以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CHDTDZ041/18-QT-1602): 包含项目招标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 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等各个阶段的所有造价咨询工作。 (含码头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独立承担至少1项单机10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业绩(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以及非主体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且不计入评审有效业绩数量)。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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