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公司一种超融合柔性并联复用数字化直流系统科学研究及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襄阳市
(招标编号: CHDTDZ001/17-QT-075 )
一、 招标条件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 襄阳公司一种超融合柔性并联复用数字化直流系统科学研究及实施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湖北省 襄阳市。
2.2 项目规模: 6 4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一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襄阳公司一种超融合柔性并联复用数字化直流系统科学研究及实施项目 (CHDTDZ001/17-QT-07501): 襄阳公司一种超融合柔性并联复用数字化直流系统科学研究及实施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襄阳公司一种超融合柔性并联复用数字化直流系统科学研究及实施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在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事故负有同等或主要事故责任(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1项直流系统设备销售或电力类科技研发项目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1年至 2023 年,如 2023 年审计报告尚未完成的需提供 2020-2022 年审计报告)亏损的投标人投标;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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