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4年-2027年职工通勤用车及公务用车驻厂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重庆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4年-2027年职工通勤用车
及公务用车驻厂服务【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0-2-338 )
项目所在地区: 重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4年-2027年职工通勤用车及公务用车驻厂服务【重新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2.2 规 模: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4年-2027年职工通勤用车及公务用车驻厂 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4年-2027年职工通勤用车及公务用车驻厂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2.5 服 务 期: 三年(2024年12月1日-2027年11月30日)。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有统一要求或有政策性变化,以及投标人不能履行或按时完成技术规范书或合同内的服务项目,双方经协商一致,并结算相关费用后,终止合同。
2.6 招标范围: 招标人管辖范围共有33辆各类车辆,其中通勤用车19辆(含25座以上大客车13辆、15-24座中车5辆、9座通勤车1辆)、公务用车14辆(含5座小轿车11辆、7座商务车3辆)。投标人至少提供33名相关人员负责职工通勤用车及公务用车驻厂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驾驶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10-31 17:00(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