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二期锅炉再热器区域H型鳍片式省煤器管屏更换改造设计供货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二期锅炉再热器区域H型鳍片式省煤器管屏更换改造设计供货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0-1-278 )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二期锅炉再热器区域H型鳍片式省煤器管屏更换改造设计供货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二期锅炉再热器区域H型鳍片式省煤器管屏更换改造设计供货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村东安239号。
2.2 规模: 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为4×350MW燃煤发电机组、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2.4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完成二期锅炉(3、4号机组)再热器区域H型鳍片式省煤器管屏更换改造的设计及设备供货。
2.5交货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村东安239号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生产现场指定位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省煤器或过热器或再热器或水冷壁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11-01 17:00(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