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2024年延边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实地核查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4年延边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实地核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H-2024-YJ033-2
项目名称:2024年延边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实地核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依据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国土资规【2015】6号)文件要求,延边州自然资源局将对2024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公示信息开展实地核查工作,计划核查矿业权30个(含采矿权和探矿权).核查时需要专家对矿山进行实地勘查、检查,对矿山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整改建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供应商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文件内须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磋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供应商须提供三名及以上高级工程师参加此项工作(延边州矿产领域专家库成员或吉林省矿产资源专家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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