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芜湖繁昌道路建设PPP项目交通安全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路桥 建设 有限公司 交通安全设施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0000013280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繁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要求对繁昌县道路建设 PPP项目立项的报告》(繁交﹝2020﹞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交路建(芜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 交通安全设施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电子化招标采购,并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招标人为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4个一级子项工程,分别为S339漳河大桥至湾店段改造工程、S334公路道路两侧绿化景观工程、经开区新建道路工程和孙村镇新建道路工程,建设里程约42.29km,涵盖道路、交通、照明、桥涵、绿化以及房建等工作内容。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交通安全设施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 附件一 《 物资需求一览表 》 。
2.2.2本次招标的 交通安全设施 不分包件,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本次 交通安全设施 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 5) 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贸易商参与投标;
3.2具体条件
(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交通安全设施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 体系认证要求 : 生产 企业应拥有完整的 “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 3年 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6) 履约信用要求 :近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 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生产厂履约情况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