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阜阳工务段内燃振动式捣固镐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
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阜阳工务段内燃振动式捣固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2024-475-GZ)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阜阳工务段内燃振动式捣固镐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阜阳工务段内燃振动式捣固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授权证明),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 1、整机经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委托认证检测,受检产品抽样不少于三台(含),三台的单件判定、综合判定均须合格,提供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检测报告(CNAS、 CMA标识)。发动机检测需提供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CNAS)资质的检测报告。 2、产品须经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或部门的科技鉴定(或成果验收)(提供鉴定或验收证书)。 (三)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投标人应承诺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通知书下达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30日内需要送至阜阳工务段指定地点否则终止合同。 (四)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2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五)供货业绩:在路内工务单位使用5年(近五年)以上,能够提供销售合同及使用证明(使用证明评价的对象应为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本次投标产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应和投标产品一致,能够证明使用5年以上且技术指标、质量性能、安全运用及投标单位售后服务良好;使用证明须为工务段或集团公司工务部及以上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车间及科室出具的证明为无效证明)。 (六)履约信用: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2023年度以来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注:投标单位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供货延期15日及以上、在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销售的新机开箱验收时2台以上不合格、出现产品与标书不符、在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销售的产品自验收交接之日2年内出现5台以上因设备质量导致无法使用、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不响应。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且验证属实则导致废标) (七)用户使用证明:产品需提供段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的用户使用证明。 (注:使用证明评价的对象应为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本次投标产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应和投标产品一致,能够证明技术指标、质量性能、安全运用及投标单位售后服务良好;使用证明须为工务段或集团公司工务部及以上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车间及科室出具的证明为无效证明,2021年至2024年期间的使用证明为有效使用证明;否则视为不响应) (八)其他要求: ⑴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 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 检测资料要求:发动机检测需提供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CNAS)资质的检测报告,其它须提供通过CNAS或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 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其它标注★的条文应点对点实质响应(标注★带下划线的部分需提供检测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且对应的资质检测单位相应网站可查询),否则导致废标;其它未标注★号的条文不响应处数累计应≤5处,如有6处及以上不响应则导致废标。 (5) 投标文件正、副本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应为彩色复印件,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稿。投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文字、图片等)均应清晰可辨,要求现场提供原件的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复核。 (注:未提供彩色复印件,图片过小致使无法辨识图文,均视为不响应;须原件复核的,投标时须携带原件现场核对,无原件复核的导致废标) (6) 投标文件中各类资料的产品名称应尽可能保持一致,如前后不一应进行说明,各类资料显示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前后应统一,要求显示唯一值,如显示数值不同,取其中最大偏差值进行评判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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