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多光谱联合煤质在线分析及碳流监测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招标公告
山东
-枣庄市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71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多光谱联合煤质在线分析及碳流监测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南路143号华
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
2.2项目规模: 本项目 主要在 660MW机组开展多光谱联合煤质在
线分析技术研究、碳流监测技术研究、多光谱和碳流监测装备研究,开发基于煤仓煤质煤量分配的入炉煤掺烧指导系统,实时指导煤仓配煤和给煤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13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1)多光谱联合煤质在线分析及碳流监测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CHDTDZ001/23-QT-171101): 本项目研究基于激光诱导光谱、辅以多光谱联用的煤质在线分析和碳流监测技术,开展多光谱联合煤质在线分析技术研究、碳流监测技术研究、多光谱和碳流监测装备研究,进行煤质在线分析和碳流监测装备试验和应用、原煤仓煤质分布可视化应用、掺烧优化应用,研制多光谱联合样机1台并在660MW机组开展应用示范,开发应用1套基于煤仓煤质煤量分配的入炉煤掺烧指导系统。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多光谱联合煤质在线分析及碳流监测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基于激光光谱煤质检测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国际合作项目(课题)或基于激光光谱煤质测量或含LIBS技术的多光谱煤质测量相关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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