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灰渣石膏装车、湿渣倒运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枣庄市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71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灰渣石膏装车、湿渣倒运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解放南路143号 。
2.2项目规模: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灰渣石
膏装车、湿渣倒运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36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灰渣石膏装车、湿渣倒运项
目(CHDTDZ001/23-QT-171201):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灰渣石膏装车、湿渣倒运项目承包。主要包括4台机组粉煤灰7个灰库的放灰装车,#7机组湿渣倒运及装车,4台机组石膏装车。以上工作跟随十里泉发电厂生产同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灰渣石膏装车、湿渣倒运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火电厂散物料或固体废弃物倒运业绩(含粉煤灰系统操作运维)不少于1项或火电厂粉煤灰系统运营维护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万元。应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结算发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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