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明珠小区二期安装项目智能化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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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明珠小区二期安装项目智能化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ZTJGSHF-XZMZ-AZWZ-202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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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安装公司,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明珠小区二期安装项目经理
部,货款由项目部支付。
本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明珠小区二期工程
2.2 供应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确定中标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结束为止, 采购直至合同执行完毕。
2.2 招标内容:智能化设备。
2.3 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120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
人资格的注册资金≥500万元的投标人,注册成立年限≥3年;
3.1.2 生产商的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具有近三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3.1.3 供货能力: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条)。
3.1.4 投标人业绩: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 (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4条)。
3.1.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6 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
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7 投标人税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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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966017298246865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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