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工务段锂电扳手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
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工务段锂电扳手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2024-469-GZ)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工务段锂电扳手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工务段锂电扳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进口产品允许代理商); 3.1.2许可和认证: 国内产品:电池组、充电器须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CQC认证报告,认证报告上显示的电池组型号和名称、充电器型号和名称、生产单位应和本次投标的电池组型号和名称、充电器型号和名称、生产单位相一致(电池组证书申请/委托人须为本次投标单位的生产制造商,如果电池组是第三方采购,须提供第三方厂家的授权书等证明文件)。进口产品:进口产品须通过欧盟CE认证或国际电工CB认证,提供CE或CB认证证书或符合欧盟CE指令并提供生产商有效的声明书或证书,CE或CB认证证书上显示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应和本次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相一致(电池组证书申请人须为本次投标单位的生产制造商,如果电池组是第三方采购,须提供第三方厂家的授权书等证明文件),并取得国家进口许可。 锂电池须通过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本产品零下30℃环境温度正常使用检测(提供全页、合格检测 报告)。 裸机需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本产品温度≥40℃、≤30℃、防水等级不低于IP56的正常使用检测(提供全页、合格检测报告)。;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须提供通过中国计量认证 (CMA)或国家实验室认可 (CNAS)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所投标产品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铁路、地铁等交通行业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对应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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