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9类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在线绝缘监测单元(装置)框架协议-G11-Q其他电力自动化装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9类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在线绝缘监测单元(装置)框架协议-G11-Q其他电力自动化装置(招标编号:NWZ241112-2955-03595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他电力自动化装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其他电力自动化装置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近5年(截至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如2024年9月1日招标公告首次发布,则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1日)拥有不低于3家单位使用业绩,且总业绩数量不低于10套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等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商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需提供制造商的承诺函。 (2)投标人供货产品必须是经过连续安全、可靠运行3年及以上的成熟产品,投标人提供经过最终用户盖章的产品可靠运行证明资料1份(证明资料包括故障发现报告、可靠运行说明等能够证明产品可靠性的材料)。 (3)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5项否决。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等文件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1日00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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