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调度综合大楼及附属建筑、所辖供电所、变电站消防验收备案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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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调度综合大楼及附属建筑、所辖供电所、变电站消防验收备案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103-ZB-24101166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调度综合大楼及附属建筑、所辖供电所、变电站消防验收备案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JNA103-ZB-241011660 )已 批准 建设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通过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 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1 ) 地电朔州分公司调度综合大楼,总面积 14987.77㎡。
(2) 供电所共 14处。(1)城北供电所(2)城南供电所(3)城东供电所(4)城西供电所(5)城关供电所(6)南垣供电所(7)电子城供电所(8)小平易供电所(9)福善庄供电所(10)团堡供电所(11)贾庄供电所(12)沙塄河供电所(13)窑子头供电所(14)利民供电所。总面积6820.85㎡
(3) 变电站共 17处。(1)35KV李家窑变电站(2)35KV大夫庄变电站(3)35KV福善庄变电站(4)35KV平易变电站(5)35KV安庄变电站(6)35KV富甲变电站(7)35KV沙塄河变电站(8)35KV电子城变电站(9)35KV前寨变电站(10)35KV店坪变电站(11)35KV滋润变电站(12)110KV朔南变电站(13)110KV城东变电站(14)110KV金沙园变电站(15)110KV麻家梁变电站(16)110KV刘家口变电站(17)110KV吴佑庄变电站。总面积8319.63㎡
单体面积及位置(附后) 。
由于所属建筑物建造年代较早,其功能无法满足现有防火规范要求。现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下发《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处置措施的通知》及朔州市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以及属地行政审批局消防验要求,结合地电朔州分公司现状。须对相关建设工程进行合规化管理,保证取得相关机构出具的消防验收审查意见书等相关批复文件。
2.2招标内容、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处置措施》的要求,对地电朔州分公司调度综合大楼及所辖供电所共 14处、变电站17处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核、验收手续办理,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图纸绘制、设计审查、消防查验、消防现场评定、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检测、房屋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现状整改、消防专项验收,验收结束后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审查意见书等相关批复文件。
本次招标,采取 EPC方式, 中标人 牵头组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建筑质量安全评估、消防图纸设计、消防设施改造、消防设施检测、消防查验、消防验收,直至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招标范围: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调度综合大楼及所辖供电所共 14处、变电站17处涵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建筑质量安全评估、消防图纸设计、消防设施改造、消防设施检测、消防查验、消防验收。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 朔州市朔城区
2.4 工期: 签订合同后,于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通过验收审查,取得批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须 同时具有以 下资质:
(1) 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消防设施 工程设计 专项乙 级及以上资质 】 或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 2)施工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和【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3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 】 或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消防、电气工程、电气、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机电(或机电一体化)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以上任一专业 )】 ,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提供社保证明或工资 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1年内连续6个月工资证明),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 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 .4 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 【 注册 电气 工程师 ( 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执业资格 】 或 【 消防、电气工程、电气、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机电(或机电一体化)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以上任一专业 ) 】 ,提供社保证明或工资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1年内连续6个月工资证明)。
3.5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6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完成 2 项类似工程业绩。
(1) 近年指: 20 19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 工程总承包 ( 或施工 ) 项目,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 ;
( 2)类似业绩指: 单项 合同金额大于 10 00万元 的【 消防工程或消防 改造 工程 】 的工程 总承包业绩 ( 或施工 ) 业绩。
【注:业绩可以是专业分包工程】
( 3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 工程总承包 ( 或施工 ) 业绩 : 附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和工程 验收 /备案凭证 。
③至少一张 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投标人是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信誉材料”)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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