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冶集团稀土永磁朝阳路项目机械招标
内蒙古
-包头市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程技术 分公司 稀土永磁朝阳路 项目部)
招标公告
中国二冶集团包头市朝阳路道路管线及照明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EYYJ-JXZB-2024-10-0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210国道以东)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朝阳路道路、管线及照明工程,朝阳路(金风路一凌云路)道路工程新建道路采取城市次于路标准,起点:金风路,终点:凌云路,道路走向为南北方向,道路全长1949.279米,行车道宽15米,道路两侧人行道各宽2.5m,道路面层结构为沥青混凝土面层:污水管线长1889米,管径DN500、DN600;雨水管线长1929米,管径DN600 预应力混凝土Ⅱ级管、DN800预应力混凝七Ⅱ级管、DN1000 预应力混凝土Ⅱ级管;给水管线全长1892米,管径DN300球墨铸铁管;全线设12米高单臂路灯84 基、14米高三火投光灯6基。
2.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选择壹名中标机械租赁商。
4.租赁期限:2025年11月30日,拟定2026年11月30日 (实际使用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经工商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满足国家设立的许可证、行业准入、机械出厂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强制性要求,并且经营范围具有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2.具有从事类似招标项目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实力和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已在平台完成网络注册认证,在五矿采购平台上与中国二冶存在服务关系或在签订合同前与中国二冶建立服务关系;
4、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投标)等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投标前必须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投标单位及法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租赁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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