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征医院透明带红外激光打孔系统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H1902-W1044/JC066024Z61657JCL
项目名称:透明带红外激光打孔系统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49 万元;
3..本项目共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中标供应商报价 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天内,进口设备6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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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规格型号一致。2、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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