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电务段道岔缺口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电务段道岔缺口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MZD2024-51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电务段道岔缺口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电务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道岔缺口监测系统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 :迁安至义卜寨间 8 站, 5 套主机、 301 个牵引点的道岔缺口监测装置。
A02 :京哈、津山、七滦、卑水线 45 站 ,12 套主机、 1863 个牵引点的道岔缺口监测装置。
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后十日内;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 A02 包如下;
3.1.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 《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 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 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 > 涉税查询 > 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 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 3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物资同类产品通过 CMA 认证和 CNAS 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标准号: TB/3386-2023 )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 2021 年 -2023 年)内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近三年内( 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0 月)在国内铁路行业不少于 5 个车站的投标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物资采购合同,并提供与物资采购合同相对应的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使用站段)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1.4 投标人不得存在:
( 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最近三年内( 2021 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 5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 )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1 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 8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 9 )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 10 )投标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 11 )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5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其参与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5.1 发售时间: 2024 年 10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1 7 时 00 分。投标人须通过平台( )电子招标系统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
汇款方式:投标人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 )完成注册。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通过“投标管理”完成汇款,并在平台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 [ 发票开具: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投标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 ] 。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A01 : 100 元, A02 : 100 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 年 1 1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 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 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北京天佑大厦一楼大厅引导牌指定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 15 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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