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青线茂县站新建行车公寓工程箱式变电站及电力远动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 川青线茂县站新建行车公寓工程箱式变电站及电力远动采购 ,工电技术科已于 2 024年10 月审核送达项目提报的需求表。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房建公寓段,建设资金来自工程建设成本,采购人为西南铁路房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箱式变电站及电力远动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1服务地点: 川青线茂县站新建行车公寓工程
2. 2项目内容:项目所需箱式变电站及电力远动
2. 3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3.采购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采购申请人需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远动箱式变电站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采购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 ( 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须提供书面承诺 ) ,具有办公或生产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
3.3具有本次采购产品所需的企业资质证书、 提供近五年本次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实验报告 。
3. 4 业绩要求:近三年不少于 1 个本次采购产品或同类物资 铁路供货 的生产供应经 ,须提供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
3. 5 信誉要求:
( 1) 反映企业管理水平的制度办法健全; 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及黑名单的采购申请人参与(须提供采购申请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采购申请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采购申请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 3)采购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采购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
( 4)采购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 5)不接受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D级的供应商及其授权经销商(公开采购除外),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网址: 。采购申请人提供查询截图,如无查询结果,请说明情况。
3. 6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出具 税率为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近两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及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截止递交采购文件时间,采购申请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
3. 7 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与该项目劳务及专业分包、机械设备租赁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选(国有企业除外)。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技术规格书
、
附件
2设计施工图
)
,
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须提供书面承诺
)。
5.采购控价: 含税到场价 5 70650.00 元 ( 包安装调试 ) ,税率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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