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2024-2025年办公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安徽
-宣城市
宣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2024-2025年办公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 宣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2024-2025年 办公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租赁 5座越野车2辆 ,车辆使用年限在 5 年以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 10 万公里,车辆原值不高于 30 万元,排气量 3.0 升(含)以下。[租赁费用包括:1.车辆租赁服务费用;2.驾驶员租赁服务费用;3.其他浮动费用。其中车辆租赁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车辆使用费用、车船使用税、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维修费(含轮胎更换)、洗车费(每月不少于 3 次)、定期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违章罚款、事故费用、雪地胎配置更换费用、应急物资配置费用、管理费用等固定费用;驾驶员租赁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人员的基本工资、奖金、加班费、伙食费、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税费、福利费、工会费及乙方管理费等固定费用。]
其他浮动费用如车辆停车费、过路过桥费、加油费及驾驶员因采购人安排出项目所在地的住宿费等由租赁公司先行垫付,车辆承租单位根据发生情况据实结算。
本合同计划服务期为 1 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2)租赁车辆要求:提供车辆使用年限在 5 年以内(以原始购车发票开票时间为起始时间,以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终止时间),车辆原值不高于 30 万元(以原始购车发票为准),累计行驶里程 10 万公里以内(以车辆行驶里程截图为准),排气量3.0升(含)以下;
(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 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 万元的车辆租赁服务业绩(含驾驶服务),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相关信息;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人员要求:驾驶员年龄 50 岁以下(含 50 岁)且证照齐全(提供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准驾车型与所租赁车辆相符,需提交本年度体检报告,具有 3 年及以上驾驶经验,无犯罪记录,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6)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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