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项目公告
山西
-忻州市
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 谈判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忻州市保德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51-CGN-241015128 、 SXZB-2410256911JNF2569/01 ) , 已由 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 [2024] 第 22 次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 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按照2024年4月印发的《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要求:每3年开展1次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报告编制必须按照《煤矿地质工作细则》要求进行编制。
2.2 采购范围: 提交最终版《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并通过项目单位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会审并取得批复文件。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天内完成。
2.4服务地点: 采购人 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相关设计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项 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 10月 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编制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 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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