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车务段气体灭火系统整治招标公告
上海
招标公告
徐州车务段气体灭火系统整治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TGCHDJL-2024-0949-GK )
徐州车务段气体灭火系统整治 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徐州车务段气体灭火系统整治 已通过 党政联席会议 本单位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审批编号XZCW-KY-SB-WB-2023-000349 审批,资金已落实。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车务段 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 项目概况 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盐城市
2.2 项目内容:
徐州车务段管内青盐、连镇各客站及连云港东站信息机房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钢瓶进行检测、气密装置检修更换、充气等。
2.3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采用 包工包料 的发包形式, 项目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 , 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 2 )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 5% 的违约金。
( 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等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4 工期:
本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 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消防气体灭火系统检测和运行维护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一 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工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3.4 投标人拟派驻的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 一 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提供近半年连续的社保记录)。
拟派驻操作人员须具备国家规定四级(中级)消防设备操作员资格证 、低压电工证 (并提供相关操作人员资格证书)。
3.5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3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 2 年内(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6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投标;
( 9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10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 11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 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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