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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九局云南盈江县73.24MW光伏发电项目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5
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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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 0109-240276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询比采购(公开竞标) 方式采购国能盈江县73.24MW光伏项目固定式光伏支架等材料,采购计划使用工程进度款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云南德宏州盈江县73.24MW光伏项目分为新城乡29.24MW光伏发电项目,下辖芒章乡和苏典乡两处施工区;盏西镇44MW光伏发电项目下辖盏西乡、支那乡两处施工区;(以下简称“本项目”)

(1)新城乡光伏项目包含芒章及苏典两处施工区

芒章施工区采用615Wp单晶硅N型双面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倾角方式运行,由2(行)×13(列)共26块光伏组件组成一个组串单元,采用预应力悬索光伏支架系统,预应力悬索光伏支架上的光伏组件倾角统一采用23°,不同朝向山体采用不同方位角,本项目方位角为0°。本工程由4个光伏方阵组成,其中3200kW方阵3个,1600kW方阵1个,配置320kW组串式逆变器35台,箱式变压器4台,以1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电力。工程额定容量11.2MW,安装容量14.8707MWp,容配比为1.33。

苏典施工区采用615Wp单晶硅N型双面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倾角方式运行,由2(行)×13(列)共26块光伏组件组成一个组串单元,采用预应力悬索光伏支架系统,预应力悬索光伏支架上的光伏组件倾角统一采用23°,不同朝向山体采用不同方位角,本项目方位角有0°、18°两种。本工程由6个光伏方阵组成,其中3200kW方阵5个,2300kW方阵1个,配置320kW组串式逆变器57台,箱式变压器6台,以1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电力。工程额定容量18.24MW,安装容量24.3368MWp,容配比为1.33。

(2) 盏西光伏项目包含盏西镇及支那乡两处施工区

盏西施工区采用615Wp单晶硅N型双面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倾角方式运行,由2(行)×13(列)共26块光伏组件组成一个组串单元,倾角为23°。拟安装43706块光伏组件,由1681个组串8个光伏方阵组成,其中3200kW方阵4个,2600kW方阵1个,1600kW方阵3个,配置320kW组串式逆变器63台,箱式变压器8台,以1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电力。工程额定容量20.16MW,安装容量26.8792MWp,容配比为1.33。

支那乡施工区采用615Wp光伏组件进行开发,每个支架布置2排、每排布置13块共26块光伏组件串联后形成1个组串。逆变器采用320kW组串式逆变器,每台逆变器有16个独立的MPPT跟踪器,每个跟踪器接入2个光伏组串接入,共接入26~27路组串。场址区地形复杂,敏感因素分布较多,根据光伏组件布置情况,本光伏电站共有2种光伏方阵,3200kW方阵配置3200kVA的箱变,有阵列5个;1600kW方阵配置1600kVA的箱变,有阵列5个。项目共有光伏阵列10个,共有组串2000串,安装光伏组件52000块,安装容量31.980MWp,额定容量24MW,容配比为1.33。

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当地实际运输距离及路况进行确认并作为投标依据,投标人应实地考察运输线路、运输条件,并确定供货及运输方案、供货及运输保障措施;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招标人提供的参考运距和路况不作为投标人索赔的依据。

2、采购范围:固定式光伏支架及附件、汇流箱支架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固定式光伏支架及其附件 根据设计图纸 1840 见图纸、技术协议、发包人要求
2 汇流箱支架 3

注: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工地交货验收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如需增加型号可参考相近型号单价双方商定后确定,以及由于业主的原因或自然的不可抗拒力的原因,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招标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且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5日完成所有交货,分批次供应,首批于2024年11月18日前到货30%,剩余总量70%于2024年12月5日前全部供货完成。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供货方案。乙方分批次供货时,必须按发货周期内成套产品供货。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且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如卖方不能按期交货,导致采购人工作和工期受到影响的,卖方需承担责任。

2、计量标准:支架耗钢量按照经验收合格的实际过磅量作为结算依据,如通过现场测量材料尺寸未满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材料”或该批次材料理论重量明显大于实际过磅重量2%,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买方有权拒收。所有构件严格按照采购方提供图纸进行加工,结算量以设计理论和过磅最小重量为准,单价为投标人竞标时的综合单价。生产过程中的边角余料和防腐层重量不予计算支架重量,支架到货后,采购人将对支架耗钢量按照技术协议计算规则进行复核,若支架耗钢量小于本协议规定的耗钢量,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综合单价里包含材料费(钢支架、支撑、斜梁、拉杆、檩条、连接板、铝合金压块、螺栓、螺母、垫片等所有装配元件)、加工费、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包装、保险、运费、镀锌螺栓、热浸镀锌费、装车费、现场开箱检查、附属金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及易损件、专用工具、指导安装技术服务费、产品保护费、保修维修服务、技术文件、配合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和售后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任何属于电池组件支架范围的附件和设备,如果在技术协议中没有提到,但对电池组件支架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已包含在竞标总价中)。

4、交货地点:水电九局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73.24MW光伏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5.1、预付款:合同总金额的10%,合同生效后30天内,买方收到卖方由银行开具的金额为合同金额20%的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合同预付款保函、收款收据后支付。

5.2、到货款:到货材料金额的50%,材料到货验收合格完毕30天内支付,卖方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材料证明书 1 份;

②出厂质量检验书 1 份;

③交付材料发货清单 1 份

④交付材料验收单 1 份;

⑤合同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出厂检验报告及相应的图纸等 1 份;

⑥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 1 份;

⑦到货材料 100% 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注:采用一票制方式,发票设备款含所有发生的费用 )

5.3、安装款:分批次到货金额的15%,到货材料安装完毕初验合格30日内支付。卖方需提供:

① 由买方和卖方、监理代表(如有)共同签署的安装调试合格证书 1 份;

② 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 1 份。

5.4、并网验收款:合同总金额的20%,到货材料安装完毕并网投产后30天内支付,卖方须提交合同总金额的20%的收款收据。

5.5、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5%,质保期 2 年,质保期自安装并网投运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由买方扣除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5.6、收款收据、委托:卖方应根据买方财务要求,开具收款收据及付款委托书,并提供扫描件及原件。

5.7、若因建设单位资金调配等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约定的支付款项, 卖方应给予买方不超出6个月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双方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5.8、 支付方式:卖方同意买方通过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货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贴现费由贴现方承担,非现金支付方式贴息费双方各半。

6、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符合云南盈江县73.24 MW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设计规范的各项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书和设备技术性能要求),符合云南省电网并网技术要求。

6.1竞标人需提供每套支架的明细清单,包括规格型号、米重、长度、数量、重量等。

6.2竞标人应进行深化设计,并在投标时提供单套支架总重量及零配件重量,提供三维安装指导书及图纸。

6.3支架下料设计时应考虑现场地形起伏及基础施工中可能存在的误差,在批量下料前应进行支架试装工作,确认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7、验收方式:货到交货现场,由买方组织卸车,卸车费由买方承担,买方及时组织人员对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货物包装是否完好进行外观验收。

7.1所有构件严格按照采购方提供图纸进行加工,结算量以“设计与磅重的最小值”为准,单价为投标人竞标时的综合单价。买方将按此标准现场过磅复检验收,如不满足要求,视为质量不合格,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

7.2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24小时内,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实行检尺验收与过磅验收相结合,过磅验收标准按上(1)条执行,买方授权验收人员检验所到货物外观、尺寸、所附质量证明资料,清点数量,同时,按检验要求随机从每批货物中抽取足够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光伏支架必须根据图纸选用对应的全新国标材料,不得使用非国标或旧材料进行加工,其长度、宽度、厚度等尺寸必须全部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光伏支架各部件的尺寸偏差必须符合对应的国标标准:檩条、斜梁、前支撑、后支撑的偏差必须符合《通用冷弯开口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6723-2008)及《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6728-2002)的规定;其它部件的尺寸偏差符合各对应的国家标准。其它验收要求详见设计图纸。

7.3对初步检验合格的货物,采购人予以接收,视为货物已交付;对初步检验不合格货物,中标方应及时更换或补足。

7.4在开箱验收时,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货物资料原件,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报告文件(材料品种、规格型号、生产批号与材质报告相符)。

2)详细装箱单,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3)货物交接时,采购人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采购人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中标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有第三方认证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具有本竞标文件要求各类光伏支架生产和制造能力。

2、竞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具有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本竞标文件要求各类光伏支架必须持有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光伏工程供货业绩,且2021年至今(近三年)单个类似供货合同在300万元及以上不低于3份(附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清晰可见,合同发票根据需要提供原件备查)。

4、本竞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

5、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供应商需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查询页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0、代理商不得参与本次竞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可同时参与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7时00分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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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QQ:38047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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