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能首路销售有限公司2025年西柏坡煤炭换装第三方质检机构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
北京国能首路销售有限公司2025年西柏坡煤炭换装第三方质检机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4-38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国能首路销售有限公司2025年西柏坡煤炭换装第三方质检机构招标 ,招标人为 北京国能首路销售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西柏坡换装煤炭检验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 包:包件名称,包件项数为:1个;
服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石家庄大宋铁路沿线货场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 包:西柏坡换装煤炭检验服务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自有实验室有效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检测能力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和挥发分)、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所有检测项目依据现行有效国标,但不能用快速测定方法)。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自有实验室有效的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认可能力范围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和挥发分)、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所有检测项目依据现行有效国标,但不能用快速测定方法)。
(4)拟投入本项目自有实验室的计量认证(CMA)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或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中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商品煤样的采取、煤样的制备(包括人工和机械采样,依据GB/T 474、GB/T 475、GB/T 19494.1和GB/T 19494.2现行版本)。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业绩要求。
2021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实验室煤质检验已完成数量不低于600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体现拟投入本项目自有实验室名称、时间范围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及其煤质检验已完成数量,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煤质检验已完成数量的材料(1.需要提供近三年的实验室业务检测规模检验吨位等数据,需要证明检测业务量的证明材料;2.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平台( )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 010-8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 9:00 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16:00 (北京时间)在平台上购买,登录平台( ) - 招标(试) - 购买招标文件 - 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 ) - 待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200 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5.3 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8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5.4 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开标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3:30,地点为北京天佑大厦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 其他
8.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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