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科创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0月第10批)经营性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1次)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四川
-成都市
竞争性谈判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科创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0月第10批)经营性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1次)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BZX-WZ-2024-161)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科创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0月第10批)经营性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1次)公告采购人为成都铁路科创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智能通道门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我公司经营业务物资采购,主要为客站通道安全智能监护设备及配套软件合作创新采购。 本次采购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采购项目明细表(见附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报价物资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具有报价物资经营资质的授权经销商。 3.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不少于1个本次投标物资或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单位及产品制造商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单位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5)不接受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D级的供应商及其授权经销商(公开招标除外),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查询。投标单位提供查询截图(含产品制造商),如无查询结果,请说明情况。 3.5.其它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联系使用单位。供应商接到使用单位的具体物资需求(包含明确数量和到货时间地点等)时,必须保证按时供应到位。成交后无法供货的供应商将被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须提供响应承诺书) (2)如遇多处采购要求有冲突不一致时,则以采购方更高和更严格的标准描述为准。(须提供响应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安全责任承诺。投标单位自采购公告发布起前溯2年内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5)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时提供产品效果图作参考。 (6)以上所提及的复印件均须盖鲜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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