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厂址废物处理设施(5100)排风净化机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湛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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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厂址废物处理设施
(5100)排风净化机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业主(或买方):国电投核安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东省廉江市车板镇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工程项目现场
项目整体进度:暂定2025年10月18日前到货。
2.2 招标范围
排风净化机组5套,包括但不限于排风净化机组装置中预过滤器、HEPA过滤器以及设备的箱体和排架等所有设备及连接部件(含管道及支吊架)、仪控等的供货和设计(详细供货范围见附件2技术附件中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同等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国电投核安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2019年1月开始计算)应具备至少1个项目的排风净化机组设备合同或交付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或交付证明文件);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其他要求:无。
本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需满足,并须在投标人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回应。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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