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研究项目(标段2核安全管理政策及规划思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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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研究项目(Ⅱ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研究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
标人为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研究项目。
2.2 标段名称及招标编号:
(1)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研究项目Ⅱ标段:BRR24-ZB2-ZB-014-002。
2.3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024 年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总承包方,将向中国核电及有
关成员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持服务。
为完成前述安全生产技术支持服务,公司需要开展安全生产研究工作,拟进行服务项目
采购,具体为:核安全管理政策及规划思路研究项目。
本项目主要研究涉核国家核安全管理政策、主要涉核集团核安全体系,以及核设施安全
“十五五”及中长期规划思路,为中核集团提供核安全发展方向、核安全管理政策以及核设
施安全规划思路(为中核集团核安全领域提供发展方向建议与核安全管理方面建议),促进
集团核技术研发与创新,保障我国核能产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2.4 项目地点:北京市。
2.5 服务期限:计划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合同签订后 3 个月结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
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
3.2 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涉核方面的管理政策及规划思路研究
业绩,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
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本项目实现的情形,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
三年(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无法提供全部报表的,
可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
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6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
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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