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赤南镇长滩社区蒲家包通组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镇巴县赤南镇长滩社区蒲家包通组路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河西路粮食局五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4-044
项目名称:镇巴县赤南镇长滩社区蒲家包通组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赤南镇长滩社区蒲家包通组路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966,569.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赤南镇长滩社区蒲家包通组路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⑵《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⑶《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⑹《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⑺《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⑻《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⑼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⑽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⑾《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⑿《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赤南镇长滩社区蒲家包通组路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开标前3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声明;(7)供应商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10)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并对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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