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产业新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部产业新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5 14:12:33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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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07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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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宜昌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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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部产业新区全民健身中心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7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CZ2753-2024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7-2024-00168
3、项目名称: 东部产业新区全民健身中心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51.9 (万元)
6、最高限价: 51.9 (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本工程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的设计工作,协助委托方完成设计方案汇报,提供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在初设完成通过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中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上传返聘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上传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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