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夷陵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4 12:03:32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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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05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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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夷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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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夷陵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50620240600019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6-2024-01136
3、项目名称: 夷陵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67.0 (万元)
6、最高限价: 67.0 (万元)
7、采购需求:
拟采购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夷陵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期提供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审查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适用 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 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活动,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 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2024年4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供应商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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