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普济镇人民政府本级G234江陵县潜江界至普济改扩建工程(饮水管网)配套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陵县普济镇人民政府本级G234江陵县潜江界至普济改扩建工程(饮水管网)配套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4 11:18:26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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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07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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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江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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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G234江陵县潜江界至普济改扩建工程(饮水管网)配套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7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1024202406000186;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24-2024-04205
3、项目名称: G234江陵县潜江界至普济改扩建工程(饮水管网)配套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44.786789 (万元)
7、采购需求:
G234江陵县潜江界至普济改扩建工程(饮水网管)配套改造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江陵县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江财采发〔2022〕11号)“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等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②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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