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农业农村局黄龙县高标准农田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黄龙县高标准农田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延安市新区上城华府 17 号楼 2 单元 1101 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L2024-020
项目名称:黄龙县高标准农田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9,508.5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龙县高标准农田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19,508.5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519,508.51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高标准农田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高标准农田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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